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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要点

发表时间:2026-02-06 浏览量: 101

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需遵循法律法规,涵盖设施建设、分类贮存、标识管理、人员管控等多方面要求,具体需关注以下要点:

一、危废存贮场所必须上锁管理。

二、危废存贮场所必须由专人管理,且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入内。

三、危废存贮场所外必须设置危险识别标志。

四、所产生的危险废物,必须及时送到危废存贮场所,不得放置在场所外存放;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库、出库登记台账,且各容器上必须要有相应的危险识别标志。

五、由指定人员负责存放管理,并建立台账,明确废弃物名称、来源、进出量,管理者签名等。

六、不同类别的废物应分别放置在各指定区域,严禁混放;且各容器上必须要有相应的名称,重量及产生日期等标识。

七、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,发现破损,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。

八、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转移,处置危险废物。

九、处置单位应具备废物回收、处置相应的资质,签订委托处理合同。

十、危废存贮场所外应配备消防器材。

十一、存贮场所内应定期进行清扫,清洁。

十二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,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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